欢迎访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问题诉求反映平台 > 枣庄市政策

枣庄市财金集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作者:  来源: 枣庄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0-03-02 16:23:40

 

枣庄市财金集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枣财金字[2020]2号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市财金集团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积极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一是加强与省担保集团合作。疫情期间,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重要医用物资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并推荐纳入省担保集团分险业务范围。二是实施续贷续保政策。全面梳理疫情期间到期业务,对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的企业,积极与合作银行沟通协商,给予续贷、续保支持,争取合作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三是实施降费让利政策。疫情期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经工信部、省市政府批准改造为生产防疫、防护用品、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融资担保费减按50%收取。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的企业,适时降低担保费率。四是简化续保条件和手续。在不影响风险评估判断的前提下,实行资料容缺审查审批,特事特办,可先审批放款,疫情结束后再补齐手续。

二、发挥应急转贷作用积极为全市企业开展应急转贷服务,对于确有需要的单笔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期限可延长至15天。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重要医用物资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日使用费率较正常降低50%。

三、加大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全力抓好项目投资,对拟投项目,按原计划抓紧落实推进。对已投企业,全力协调企业尽快复工生产。二是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未能完成或难以完成约定业绩目标的企业,引导基金承诺不提前退出、不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措施方式等加剧企业压力,并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贷款贴息、设备奖补等优惠政策。三是会同市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积极协调市内银行联合推出投贷联动业务。

四、发挥股权融资的支持作用。加强与我市企业的联系对接,对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积极协调通过股权投资方式,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

五、助力业务关联企业渡过难关。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的业务关联企业,市财金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通过股权投资、应急转贷、融资担保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六、积极推进股权投资业务。一是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的研究和分析,联合基金管理人积极挖掘新的投资机会。加大对中小企业、科创企业的投资力度,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二是发挥引导基金作用,积极对接医用防护、医用消毒、医疗洗消等与疫情相关医疗产业项目,助推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七、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疫情期间,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二次交叉感染,建立线上业务处理机制。积极推行尽职调查、反担保保证取证、保后管理等业务线上办理,简化项目受理和审批流程。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开展现场尽调。

 

 

2020年2月12日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 请注明来源 鲁ICP备11023093号-3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2号 网站标识码:3704000013
主办单位: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632-3314181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四楼 邮编:27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