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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02 15:55:33

 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枣发改价格〔2020〕30号


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国网枣庄供电公司

为缓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压力,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93),明确了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相关内容。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93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鲁发改价格〔2020〕93号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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