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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02 15:38:02

 

 关于印发《枣庄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实施细则》的通知

枣发改粮食[2020]39号

 

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中储粮枣庄直属库,国新粮油集团:

现将《枣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6日

 

 

 

枣庄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实施细则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粮食(含食用油)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枣庄市粮食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粮食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预测,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粮食供应,成立枣庄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组  长:郭绪伦  委党组成员、市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蔡传文  委党组成员、市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

        王化春  委党组成员、市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

        吴敬仁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成  员:张  伟、张  磊、刘娟娟、魏大强、杨嵩山、李玉华、王兆峰、薛  锋

(二)工作职责

    1、监测粮食市场行情和动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判研粮食市场供求状况,适时提请市政府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2、领导、指挥、协调和报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食应急处置工作。

    3、制定粮食应急方案,内容包括粮源落实、加工企业、物流运输、供应网点、人员组织等。及时掌握市场粮食供应和各区(市)粮食加工、库存状况。

    4、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应急信息收集和分析;加强对各区(市)粮食应急工作的指导;配合区(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粮食余缺调剂、应急加工、应急供应、质量抽查、核定粮食应急资金开支等。

    5、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动用市、区(市)级粮食储备的建议。

    (三)分级负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食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主要负责对全市粮食供应情况进行监测和收集粮食市场动态,对各区(市)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协调申请动用各级粮食储备。各区(市)负责本辖区的粮食突发事件的一切应对和处置工作。

    三、落实应急措施

    (一)落实应急粮源

    出现紧张状态突发粮食事件时,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掌握到区(市),区(市)发改局掌握到各存粮点的库存状况和供应量。对供需平衡有缺口的地方,要提前制定余缺调剂方案,落实粮源,组织商品粮供应市场。

    出现紧急状态和特急状态突发粮食事件时,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要立即制定全市粮食供需平衡计划,掌握到重点地区存粮点的库存量、供应量和需求状况,做好应急粮食余缺调配计划,建议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锁定粮食库存,对经营活动实施管控,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动用市、区(市)粮食储备或申请动用省级、中央储备,以保证本地的需求。

    (二)组织粮食加工

    加大对地方储备粮油的监管力度,确保粮油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完好、调得动、用得上。各区(市)根据当地粮食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加工计划,组织应急粮食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充实库存,加快流通,满足群众购粮需求。

     (三)完善应急体系

    各区(市)都已印发了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各区(市)要对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企业、应急供应网点进行摸排和核实,签订协议,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确保应急体系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

    (四)稳定市场粮价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提前落实各区(市)的定点粮食购销企业、定点应急加工企业、定点应急供应网点等,在粮食市场出现紧张、紧急状态时,各粮食应急企业要执行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命令,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执行平抑市场粮价的任务,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组织加工、销售,不得哄抬粮价、囤积聚奇。

四、建立报告制度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粮食库存、加工、需求、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和对粮食市场分析情况。特别是粮食市场出现紧张、紧急状态时,要随时向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严明工作纪律

枣庄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所有领导和成员,要勇于担当,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应急供应工作。特别是在预案启动期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应急工作中,对不作为,掉以轻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对违抗上级应急命令,隐瞒、缓报、谎报突发粮食事件的,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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