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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更新时间:2020-03-02 10:48:08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枣自资规发〔2020〕5号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用地保障

1对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项目,全部纳入用地保障范围,可预支一定数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审批。

2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用地,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的,可以调整规划,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可先行使用,结合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予以调整。疫情防控项目用地属于临时用地的,疫情结束后督促有关单位恢复原状并及时归还。

3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办理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坚持特事特办原则,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审批方式,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对符合要求的以最快速度许可。

二、突出做好重大项目和社会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4对急需用地的省级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和市级重大项目及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扶贫等社会民生项目,从快实施落地审查、协调部门联审,积极申报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建设项目当年供地、当年开工。

5对于重大项目、社会民生项目用地及与城乡规划不符但已按程序启动规划调整尚未批复的项目,允许容缺办理土地征地公告、征地预存款缴纳等手续,待规划调整批复后方可进行供地及其他相关工作,确保相关项目积极推进。

三、灵活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永久基本农田相关工作

6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取消用地审查中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实地踏勘论证等户外工作要求,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专家论证意见可采取灵活做法,通过书面咨询、电话沟通、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7暂停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户外核实,可采取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和三调初步成果比对方式进行内业核查。

四、全力保障土地市场交易和履约监管有序开展

8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土地已成交,按规定在 2020 年 1 月 23 日(含)之后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依竞得人申请延期签订,延期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间为疫情消除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间为疫情消除后10 个工作日内。

9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应在 2020 年 1 月 23 日(含)至疫情消除日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延期到疫情消除日(不含)后 10 个工作日内缴纳。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因出让金未及时缴纳产生滞纳金的,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计滞纳金,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及时恢复计算滞纳金。

10延期履约监管。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开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免计违约责任,待疫情消除后,及时恢复履约监管。

五、创新做好矿业权管理服务

11延长矿业权人公示期限,对于2020年全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期限,延长至疫情防控解除后一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逾期填报公示信息的,不纳入信用记录。矿业权有效(补证)期限,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和补正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防控解除之间到期的,可以在有效期和补正期限到期后3个月内,提出延续等矿业权登记申请或提交补正材料。地灾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之间到期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12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不组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储量报告等评审工作,急需评审的,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抽查核实。

13储量报告评审、登记材料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可通过网络、邮件等方式提交,待疫情防控解除后,及时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和现场核实。实行地质资料和建设项目压覆油气网上查询。

14抓好露天非煤矿山监管,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为重点工程提供建筑石料保障的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市场供应,同时实施矿业权不见面审批。

六、加快提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服务水平

15对于急需资金开工复工的企业办理抵押贷款的,通过预约办等方式,实行精准服务,加快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登记业务,一律实行特事特办、即时受理,并以最短时间办结发证。

16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做到立等可取,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

17对非即时办理的业务,全部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于3个工作日内将证书或证明送达到申请人指定地址。

七、着力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

18疫情防控项目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统筹,协调技术单位免费提供服务。

19疫情防控期间,测绘作业证到期的,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进行注册。亟需从事测绘任务无测绘作业证的,可先电话报备,待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进行申领。测绘资质单位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测绘资质年度报告由2月底延长到3月底。

八、关于“疫情消除日”

20以市政府不再限制人员流动和项目开发建设的日期为准。用地单位所在地区疫情消除日期晚于宗地所在地的,以用地单位所在地区疫情消除日期为准。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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