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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2026-05-26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科牌子)

职责:组织起草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承担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指导。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三)发展战略和规划科(挂城镇化推进科牌子)

职责: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科

职责:分析经济形势,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挂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牌子)

职责: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负责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经济体制改革科(挂信用建设科牌子)

职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科

职责: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民营经济发展科

职责:负责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研究拟定促进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区域发展科(挂黄河战略推进科牌子)

职责:推动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蓝色人才专项。

)资源环境科

职责:协调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科

职责: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二)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科

职责: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产业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提出能源、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低空经济发展科(挂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牌子)

职责:提出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市场培育和标准体系建设等有关政策建议,跟踪研判低空经济发展形势,组织开展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态势,负责实施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四)服务业发展科

职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积极申报并配合监管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十五)社会发展科

职责: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

十六)经济贸易和消费科(挂对外开放和对口协作科、财政金融科牌子)

职责: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判消费领域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开放的重大规划和政策。牵头推动落实与支援协作地开展交往交流、经济合作等工作。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

十七)营商环境建设科(对外使用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名称)

职责: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拟定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推进政策“直达快享”改革。

十八)动能转换推进科(挂先行区建设科牌子)

职责:负责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申报、督导服务工作;牵头省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申报、督导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调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督导区(市)、枣庄高新区、有关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

十九)价格科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政策。依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市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并实施。指导协调权限下放至区(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制定价格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二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挂监督检查科牌子)

职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及储备等方面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及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对地方粮油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安全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

二十一)仓储与产业科

职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参与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技术规范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

二十二)人事科

职责: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做好发展改革领域人才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委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委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枣庄市城市转型促进中心(枣庄市重点项目推进中心、枣庄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

职责:承担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辅助工作;承担推进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有关辅助工作;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承担组织申报省重大项目和拟定市重点项目名单有关辅助工作;承担省、市重点项目服务和推进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有关辅助工作;承担协调推动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军民融合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及理论研究、政策咨询等工作;完成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枣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

职责:为粮食和物资储备提供服务。承担全市地方储备粮(含成品粮油)和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检测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履行政策性粮油和物资储备的社会化服务;完成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枣庄市价格认证中心

职责:承担全市价格认定、社会信用的相关技术性支撑、事务性辅助工作。承担市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及省政府、省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提出的价格认定辅助工作;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价格认定复核辅助工作;承担相关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及协调辅助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研究、按规定提供信用服务辅助工作;承担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维护辅助工作;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枣庄市重点工程投资服务中心

职责: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市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投资服务,协调重点工程项目的征集、筛选,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调度和管理,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