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政发[2012]22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市政府确定的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要按照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纵深推进“三大战役”的要求,培植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计划。新开工项目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续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三、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项目单位不准违反程序更改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标准、增减建设内容。
四、强化协调服务和检查调度。各区(市)、各部门要切实搞好协调服务,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优先支持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需求,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的配套条件。市重点项目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