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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市城市转型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1-05-17 14:53:18

 

 

 

枣政发[2011]19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1年市城市转型重点建设项目

名单的通知

 

各区( 市) 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城市转型,市政府确定了一批2011年市城市转型重点建设项目 ( 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 、 加快推进城市转型重点建设项目

2011年是 十二五 开局之年, 是实施城市转型战略的关键一年 。 城市转型重点项目是加快推进城市转型 、 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带动作用 。 各区( 市) 、 市直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市里确定的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新建重点项目要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 尽快开工建设, 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建设计划 。 续建重点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 尽早建成投产达效 。

二 、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重点项目 建设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 招标投标制 、 工程监理制 、 合同管理制, 不得擅自 更改建设规模 、 改变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 要严把工程质量 、 安全关, 实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

三 、 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各级发改 、 经信 、 国土资源 、 住房城乡建设 、 审计、 环保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在重点项目立项 、 资金 、 用地 、 环境容量等方面,优先满足重点项目的需求。

四 、 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要把项目建设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 特别是尚未开工的项目,要组织专人靠上, 认真研究解决实际困难, 争取早日开工; 对民生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 确保顺利推进 。 要坚持打基础 、 谋长远,超前谋划储备一批好项目 、 大项目, 保持项目建设的后劲,加快城市转型步伐 。

五 、 加强重点项目的调度和督查

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 。

各区( 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调度本区(市) 、 本部门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市转型办(重点项目办) 。 市转型办( 重点项目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

 

 

二 〇 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市转型 建设项目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枣庄军分区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 5月 11日印发

 

 

  [点击浏览该文件:枣政发19号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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