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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17年信息公开年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1-24 19:05:00

2017年,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把公开透明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制度,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市政府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有关政策以枣庄政务网、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等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政策和有关工作。全年在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信息218条。2次参与市广播电台在线访谈栏目,就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工作与广大群众在线交流。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申请(信函、网络平台)等办理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市发改委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0件,已经全部按时办理完成。其中1件已按群众要求予以公开,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7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按有关规定,2017年市发改委受理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有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案件,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案。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做好有关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一是启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编制《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步骤和任务。将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列入2017年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编制《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经项目立项后招标建设。目前,公开招标正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三是加强信用信息资源建设。四是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在日常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主动执行联合惩戒措施,方便市场主体识别严重失信企业,防范信用风险。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涉密项目除外)。一是统一使用山东政务服务网和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立项事宜,办件流程及结果全部公开可查。二是每月按时在枣庄市发改委网站发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表,并报送至市政府网站,汇总立项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在项目立项后及时报送行政许可公示信息至山东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督促有关单位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信息,逐步实现全市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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