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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作者:admin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1-1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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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7/1/19
内容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发改委

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把公开透明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制度,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认真完成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成立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梳理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健全信息公开内容拟定、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市政府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枣庄日报等为平台,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发改工作、“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政策和有关工作。全年在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信息145条。参与市广播电台在线访谈栏目,就重点项目建设、“十三五”规划有关工作与广大群众在线交流。同时,做好网上信息公开申请、民意通等网络平台咨询办理工作,全年受理民意通网友提问8件,及时答复办理8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市发改委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7件,并且全部按时办理完成。其中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市发改委受理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未收取有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案件,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案。

三、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做好有关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一是启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编制《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枣信用办〔20164号),明确建设步骤和任务。将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列入2017年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编制《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经项目立项后招标建设。目前,公开招标正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按要求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目录20027项,其中行政处罚信用目录18702项,行政许可信用目录1325项。加强信用信息上报,将归集整理的“双公示”信息及时上传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累计上传信用信息6896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用信息63979条,行政处罚信用信息4981条,获得了省发改委的肯定。三是加强信用信息资源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依照有关标准,以适当形式进行记录完善和整合,初步形成了本部门(单位)信用信息资源,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奠定了基础。四是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的316家严重失信企业发布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成员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将这批联合惩戒名单嵌入各部门、各行业业务管理系统,在日常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主动执行联合惩戒措施,方便市场主体识别严重失信企业,防范信用风险。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涉密项目除外)。一是统一使用山东政务服务网和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立项事宜,办件流程及结果全部公开可查。二是每月按时在枣庄市发改委网站发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表,并报送至市政府网站,汇总立项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在项目立项后及时报送行政许可公示信息至山东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督促有关单位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信息,逐步实现全市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市发改委起草《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印发实施。325日召开枣庄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新闻发布会,积极做好“十三五”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和答复工作。

(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2016年市发改委出台了《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制度》(试行)和《枣庄市发展改革委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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