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国家、省关于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决策部署,紧扣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统筹推进机制建设、增量审查、存量清理与重点领域治理各项工作,以刚性约束保障公平竞争,以严格审查优化营商环境。自去年以来,全市共会审重大政策措施58件,废止及修订存量政策措施13件,依法核查公平竞争问题线索2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有力保障。
一、优化审查机制,强化统筹协调。一是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前置端口”,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将发改、财政、商务等单位纳入成员单位范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扩充至22个,显著增强部门协同合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起草制定《枣庄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细则》等4项机制,覆盖审查运行、抽查清理、举报受理、监督考核全链条,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运行体系。三是加强考核评价的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发挥考核评价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优化工作模式,提高审查质量。一是严格自我审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明确自我审查对象,建立审查工作流程参考图解,推行“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核”或“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二选一强制适用,通过专业部门多把“一道关”,着力提升审查质量。二是规范会同审查。建立实行“部门初审+第三方评估+市场监管部门会审”的三级审查模式,着手修订完善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同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对审查对象、流程、时限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强化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政策措施源头把关。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在起草单位内部推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到市政府政策措施文件审查程序中,明确重大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另一方面,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有效衔接,司法行政部门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一并对涉及市场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把关。
三、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动态清理。一是利用科技赋能,开展网络监测。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市258家政府单位的官网进行实时监测,强化AI机审工具应用,辅助进行初步筛查,提高智慧审查质效。二是加强抽查清理。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采取“集中+专项”方式,每年组织对区(市)、部门政策措施文件开展抽查,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抽查清理。发现违反审查标准情形的,指导、督促起草单位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加强投诉举报的高效处理。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处理相关举报。结合举报实际,做好举报处理工作与行政性垄断调查执法的衔接。
四、加强宣贯培训,强化社会共治。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政务服务大厅、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发放《公平竞争政策资料汇编》,多形式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法规宣讲和解读。以“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合规指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开展反垄断合规行政指导,增强公用事业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广泛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入课堂培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法规列入市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专题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公平竞争理念和审查能力,筑牢高质量发展公平竞争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