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全省持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分别在市、区(市)分会场进行收看。会后,市发展改革委立刻召开全市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就贯彻落实好省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并对持续开展好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18个部门(单位)参加。会议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被省纪委列入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小切口”之一,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进措施非同以往。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作为今明两年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做好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一时间向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次会议精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党委(党组)定期分析研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将中央、省、市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凝聚专项治理的强大合力。市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市)政府负责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市)、市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扛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行业主管、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系统、辖区实际,确定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排查整治部门单位和行业系统内各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构建精准发现问题、强力整治问题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全面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要按照“问题摸排更加精准、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整改成效更加务实”的要求,切实加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查摆力度,统筹信访举报、调研督导、巡视巡察、督导反馈、上级交办、代表委员意见等途径和渠道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梳理分析,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着力纠治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破除侵害群众利益的“顽瘴痼疾”,切实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满意度。
四是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下一步,要建立常态化机制,进行常态化、长效化整治,持续抓、反复抓,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在日常监管中,进一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协调会商、投诉处理、线索发现、转办反馈、信息共享、联动处置、联合惩戒7项机制,实现疑似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研判-移交-会商-办理-反馈”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