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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2-28 10:00:00

    为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打造“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招标投标秩序,2023年6月,我市成功争取“创新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省级试点任务。经过半年多调研论证、考察学习和征求意见,近期,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直8部门出台了《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代理活动开始前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奖惩措施。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红黑榜”,对纳入红名单的AAA、AA、A级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优先推介、优先服务等激励性措施,对纳入黑名单的C级招标代理机构依法限制其代理活动。《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招标人择优选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支持。预计2024年年底前开展第一次年度评价,形成较为成熟完备、可推广可复制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枣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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