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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纪委市监委印发意见 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
作者: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更新时间:2020-02-03 10:05:00

 

1月27日,枣庄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践行初心使命的现实检验,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自觉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发扬斗争精神,克服眼前困难,积极投身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要坚定不移地把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围绕中心与聚焦主业主责相结合,坚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意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执行、推动落实。要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领导水平,各级领导班子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是否坚决,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无擅离职守、临危退缩,有无推诿扯皮、不服从统一指挥、造成疫情蔓延等情况进行监督排查,着力压实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职责,督促各单位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特别要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各职能部门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确保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有力有序、及时高效。

《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监督执纪监察的政治责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 。扎实开展专项纪律督查和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重点抽查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纪律落实情况。要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凡在这场特殊斗争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临危退缩、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延误防治救治的;不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有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行为的;造谣、传谣、蛊惑人心,影响社会稳定的;借疫情防控为由乱收费的;疑似病人中的党员干部故意隐瞒病情或不服从封闭管理的;贪污、截留、私分、挪用疫情防控款物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从重从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立起来、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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