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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 行为规定》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2-21 09:44:01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
     行为规定》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委组织部,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委两新组织工委:
     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行为规定》),对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做出明确规定。为认真学习贯彻《行为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网络空间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月28日前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精神”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行为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带头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结合实际深刻剖析当前网络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的职责和使命,勇于对网上各类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亮剑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带头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员网络行为管理工作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行为规定》纳入2024年各级党员教育培训必修课,充分发挥镇街党校(党员教育中心)作用,采取示范培训、分级负责的方式,统筹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轮训,进一步提高党员运用网络的能力,增强网上发挥作用的意识,推动《行为规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实落地。
    各区(市)委组织部、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党(工)委要加强督导指导,确保活动实效。党支部要落实“四定两挂一戴”要求,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将活动开展情况同步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模块,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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