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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0-18 17:05:00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为确保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2019年9月开始,11月底基本结束。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内容,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确保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为推动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1.个人自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作为重要内容。

2.交流研讨。根据本单位领导班子所列研讨专题,聚焦不断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结合”“两促进”,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

3.日常学习。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形式方法,可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讲述入党初心故事等活动,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用好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引导广大党员随时随地开展学习。

4.讲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发挥带头促学作用。

5.开展培训。市直机关工委依托党校举办市直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有关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对所属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轮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

6.走访调查。立足实际,结合“双报到”和日常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开展社情民意走访调查,深入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通报。

7.党员查摆问题。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重点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联系本单位领导班子查摆的问题对照反思,一条一条列出问题。

8.支部查摆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设置、制度执行、组织生活、任务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查找问题短板,加强过硬支部建设,特别是市委常委所在支部要按照“九个示范”要求建设示范支部。

9.为民服务。依托“28日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结合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党员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组织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开展党员示范岗和示范窗口争创活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做法,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10.集中整治。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整改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11.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结束前,党支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相关要求

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开展,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督导,机关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突出实践性和实效性,将主题教育与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摒弃形式主义,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主题教育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告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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