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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
作者:市发改委区域发展科  来源: 市发改委区域发展科  更新时间:2022-09-06 16:05:00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印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5号)(以下简称《若干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精准有效支持山东全域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

《若干财政政策》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污染防治投入机制、集约节约用水和重点水利工程投入机制、高质量发展支持机制、黄河文化投入机制、资金引导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细化出台38条相关政策,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

《若干财政政策》聚焦准、落点实、激励大、含金量高。其中规定,2022—2024年:每年根据综合评价排名确定10个生态文明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国家公布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每个区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补助。每年择优遴选10个科技创新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每年对现代农业强县每县给予1亿元资金奖励,对3类先行县每县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每年择优确定10个工业强县,每县给予1亿元资金奖励。每年按照排名确定10个对外开放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每年按照排名确定10个现代流通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每年排名确定10个文旅康养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若干财政政策》的出台,为我市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新格局,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了政策支持,有利于我市更好地服务和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民生福祉,让更多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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