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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山东出台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8-28 18:30:00

 

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全国首部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不设章节,共30条,精确的找准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提供有效制度供给。在制度设计上的创新和亮点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确立差异化资源配置制度,规定以土地、水、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单位资源要素产出效益为导向的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建立亩均效益企业分类评价制度和用能指标省级统一调配制度。

二是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路径,在明确“十大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突出“互联网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发展制造业新模式和服务业新业态。

三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确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完善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四是实施创新驱动,增强新旧动能转换动力,从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和体制改革等方面解决“独角兽”、“瞪羚”企业偏少、科技转换不足、产教融合不高等问题。

五是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规定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建立企业投诉服务机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和作出的政策承诺。

六是为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构建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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