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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物价局为新旧动能转换定制20项政策服务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6-22 00:00:00

枣庄市物价局为新旧动能转换

定制20项政策服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创新发展动员大会部署,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更好发挥价格职能作用的政策措施》,为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定向出台了20条价格政策措施。

一、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放开与高铁、动车组平行线路的部分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放开2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城市绿化补偿、铁路土地占用、生猪屠宰、防雷装置监测、房地产测绘、自愿委托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自愿委托的计量检定等收费项目。

(二)进一步简化政务服务程序。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等“放管服”改革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明码标价备案、光伏风力发电电价申报等工作流程,提高价格举报办理工作效率,做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

二、降本清费,进一步减轻经济运行负担

(三)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贯彻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用电同价政策,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水平,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与排灌用电同价政策。落实好大用户企业电力直接交易的协调、结算等后续服务工作,支持“电代煤”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严格控制输配环节购销差价,保证非居民用气价格在省内处于较低水平。

(四)放开部分适于市场竞争的收费。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重点清理规范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评估等收费项目,清理取消涉及就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切实做到涉企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

(五)持续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性服务收费清单不落实以及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领域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努力实现我市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企业感受明显的目标。

三、有的放矢,精准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六)深化医药价格改革,促进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保障低价药市场供应。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和数量,促进分级诊疗。加强公立医疗机构新旧项目规范对接,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七)积极争取上级电价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向上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严格对污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贴政策落实的督导核查。组织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企业申报省“价格治霾”精准补贴试点,支持“光伏扶贫”项目纳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收费扶持政策。

(八)改革景区门票定价机制,促进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完善旅游价格形成机制,从严核定公共资源型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扩大联票价格实施范围,推行一票多次使用制,大力整治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九)完善客货运价格政策,促进交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严格落实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和铁路、公路货运价格调整政策,规范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完善道路班车客运、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客票价格体系。规范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督促港口、铁路、公路等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十)推广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做好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争取将更多品种、区(市)纳入省补贴范围,促进名优特农产品向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四、发挥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建设

(十一)加快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优先使用南水北调水,鼓励使用再生水。对城镇非居民用水严格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十二)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在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实行分类分档水价。

(十三)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标准。使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标准不低于处理处置成本,其中污水处理费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探索差别化收费制度,推进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十四)严格落实环保电价政策。落实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对水泥、平板玻璃等“两高一剩”行业的差别电价和阶梯式电价政策,督导落实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调整政策,淘汰落后产能。

五、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形成统一开放的良好市场环境

(十五)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重点组织对第一阶段梳理的1169份文件进行审核排查,尽快形成处理结论。严格增量文件审查,保证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六、夯实基础工作,提升价格服务质量

(十六)抓实稳价惠民工作。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周密组织市场价格日常监测、巡察和重要时点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牵头完善并适时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补贴。

(十七)提高价格监测服务水平。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运用,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价格信息,当好领导参谋。加强“枣庄价格通”、“蔬菜价格指数”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打造枣庄价格服务品牌。

(十八)提高农产品成本调查水平。加强名优特农产品成本调查,科学分析成本变化和价格走势,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养结构,为党委政府制定支农、惠农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十九)改进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强化成本约束,抑制垄断行业不合理成本上涨。开展公用事业领域价格专项检查,促进企业改进管理、降低内耗、提高效率。

(二十)提高价格认定工作水平。做好涉纪、涉刑价格认定,有序开展涉行政价格认定,加强与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推进房地产交易等领域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发挥价格认定纠纷调解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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