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价格政策信息
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1年10月22日)
2021-10-2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1年1022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9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A)

汽     油

89号

7.00

9085

9038

92号

7.54

9648

9598

95号

8.09

10211

10159

VI

柴     油

0号

7.21

8060

8018

+5号

7.06

7893

7852

+10号

6.92

7726

7685

-10号

7.77

8562

8517

-20号

8.14

8980

8933

-35号

8.43

9314

926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645元和762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