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规范定价行为,市发改委出台《枣庄市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枣庄市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保证政府定价工作科学、规范、民主、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枣庄市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枣庄市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并成立了《枣庄市审价委员会》和《枣庄市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审议委员会》。
两项《规则》进一步健全了政府制定价格和成本监审的程序,在原有基础上补充规定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并进一步强化了公众参与、集体审议程序,完善制定价格建议的提出方式,扩大建议人范围,丰富听取社会意见的形式。两项《规则》通过制定公开、透明的定价和成本监审规则,实现价格调整和成本监审的机制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价格制定工作整体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更加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