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服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服务业扩能提质,提升“山东服务”品牌影响力,现将《“山东服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山东服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部署安排,加快打造“山东服务”品牌,构建全周期、分层级、系统化的服务品牌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领域
紧扣服务业扩能提质主线,聚焦重点领域,创新实施“山东服务”品牌种育、品牌提升、品牌跃迁、品牌护航行动,打通品牌孵化、成长、壮大、保护全链条,打造辨识度高、竞争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山东服务”品牌矩阵,全面提升服务品牌附加值、产业带动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为全省现代服务经济高地建设提供强劲动能。按照一年筑基起势、三年提质突破、五年塑强跃升的路径,到2030年,孵化一批初创型、潜力型服务品牌,建设一批全国知名、行业领先的龙头服务品牌,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齐鲁服务标杆品牌,服务品牌建设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服务体系、保护体系逐步完善,品牌生态持续优化,形成层级清晰、业态齐全、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山东服务”品牌体系。
(一)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聚焦现代物流、信息软件、工业设计、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供应链金融、大宗商品交易等细分赛道,推动企业服务专业化、链条化、数字化发展,建设产业链配套型、平台整合型服务品牌,赋能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新兴服务业领域
聚焦互联网服务、大数据服务、智慧供应链、跨境服务、直播电商、节能环保服务、人工智能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开发数字服务场景,建设线上线下融合新型服务品牌,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支撑。
(三)民生服务领域
聚焦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托育、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商贸流通、品质零售等民生服务,健全服务业体系、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打造便民、暖心、优质的民生服务标杆,提升群众便利化程度和生活品质。
(四)文旅休闲领域
聚焦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体育、康养等高品质文旅休闲行业,深耕齐鲁文化、红色文化、山水生态资源,突出标准化、体验化、特色化,拓展服务消费庞大市场,拉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二、建立梯次品牌建设体系
适应服务品牌全生命周期成长规律,聚焦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不同业态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开展品牌种育、品牌提升、品牌跃迁、品牌护航四大行动,分层分类推进全省服务品牌系统化、精细化建设。
(一)品牌种育行动
建设范围:年营收规模较小的萌芽型、种子型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经营较为规范、具有成长潜力,具备特色服务模式、细分差异化优势。
建设方向:支持企业夯实品牌基础,探索打造“小而美、专而特”细分微品牌,经营更加规范、规模进一步扩大,在本地细分市场达到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提档进位、规范健康发展实力。
建设目标:通过品牌种育行动,全面提升小微服务企业品牌意识,成功孵化建设一批初创型、潜力型服务品牌,有效填补新兴服务业态品牌空白,充分释放基层服务品牌活力。
工作推进机制:以市县主导推进,由各市县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制定孵化方案,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省级层面提供政策指引与公共服务平台支撑。
(二)品牌提升行动
建设范围:年营收达到一定规模,具备稳定客户群体、标准化服务流程,具备连锁扩张或区域复制潜力,具有一定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在山东拓展业务的服务业经营主体。
建设方向:引导企业完善品牌运营体系,深挖品牌文化内涵,拓展连锁网点、搭建数字化营销渠道,以特色品牌赋能提质增效,加快做大做强,提升区域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打造区域、省内特色知名服务品牌。
建设目标:通过品牌提升行动,推动一批成长型服务品牌完成标准化改造、品质升级、模式创新,全省优质服务品牌数量大幅增长,各行业标杆服务品牌基本实现全覆盖。
工作推进机制:由省市县三级共同主导,省级负责制定提升标准和评价体系,市级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县级落实属地企业建设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品牌跃迁行动
建设范围:综合实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较高、具备一定产业链整合能力,但全国影响力不足、品牌附加值偏低的服务业行业骨干企业;以及全国行业头部、具备跨区域、跨境经营基础,有能力冲击国际知名服务品牌的链主型服务业企业。
建设方向: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对标国内一流,支持企业强化技术研发、服务模式与业态创新,拓展省内全域布局、省外市场布局,扩大品牌经营规模和市场覆盖面,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顶尖服务品牌;支持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服务标准,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品质,拓展海外服务市场;推行“制造+服务”打包出海,输出山东服务标准,建设国际化标杆服务品牌。
建设目标:通过品牌跃迁行动,建设一批全国知名、行业领先的龙头服务品牌,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齐鲁服务标杆品牌,推动“山东服务”品牌辐射全国、走向世界。
工作推进机制:由省级主导推进,省级层面遴选建设对象、制定跃迁路径,统筹资源予以重点支持,市县做好配套服务与政策落地。
(四)品牌护航行动
建设范围: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品牌基础扎实,但受市场环境、经营转型、突发风险等因素影响出现经营波动、品牌影响力弱化的服务业企业。
建设方向: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帮扶企业解决资金、渠道等经营堵点,引导企业优化服务产品、升级服务体验,助力企业稳健复苏、持续发展,稳定市场份额,提振企业品牌经营信心,稳固品牌市场地位。
建设目标:通过品牌护航行动,推动一批经营波动企业实现企稳回升、质效好转,有效化解品牌发展潜在风险,稳定企业市场份额和品牌美誉度,实现品牌存量稳固与增量建设的良性互动。
工作推进机制:由市县主导落实,市县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帮扶机制,省级提供政策工具包和应急协调支持。
三、实施途径
(一)建立服务品牌梯次建设库。全面摸排全省服务业企业,结合“准规上”“准限上”、经营波动纾困企业等企业清单,分梯次建立服务品牌建设库,重点吸纳经营规范、特色鲜明、口碑良好的经营主体。对入库主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服务,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各市履行属地责任,建立入库企业常态化监测台账,重点监测品牌建设提升、生产经营变化、市场影响力、社会贡献等情况,按年度报送企业品牌建设进展情况。
(二)开展优质服务品牌遴选建设。根据全省服务业发展重点和工作需要,省级每年选择2-3个方向,组织开展服务品牌建设遴选。各市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开展服务品牌建设工作。凡在山东省内规范经营的服务业企业,符合重点建设领域要求的,均可自愿申报。申报企业须编制品牌建设方案,提出品牌建设目标、重点工作、具体举措等。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品牌建设方案,结合企业市场影响、业态模式创新、就业贡献、数智化财会服务体系建设、海外业务拓展等进行综合评价,对企业品牌建设给予一定支持。实行年度动态监测与绩效管理,依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落实政策支持:对按期达成年度目标、品牌建设成效突出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扶持与资源倾斜;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经评价企业实际开展工作但客观未达到目标、资金确实用于品牌建设的,不再继续给予资金支持;经评价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企业,全额追回已拨付资金。
(三)推动服务标准化提质升级。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服务业相关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鼓励企业承担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对照标准全面优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售后保障体系。
(四)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健全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扩大服务质量监测范围,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服务质量管理。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深化服务认证提升,在餐饮、家政、物流、养老等重点服务领域推行服务认证制度,实施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服务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绿色低碳认证等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公信力。
(五)打造品牌差异化特色优势。引导企业立足自身业态、地域资源、服务能力,精准定位品牌特色,深挖品牌文化内涵,打造专属品牌IP。鼓励企业结合消费新趋势,创新品牌体验场景,强化产品与服务辨识度。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传播,提升品牌美誉度与市场记忆点,以特色品牌赋能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差异化竞争格局。
(六)赋能品牌数字化升级转型。支持企业加强内部数字化标准研发建设,提升企业综合服务水平。推动服务品牌深度融入数字化生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搭建线上服务渠道、智能服务体系、用户评价体系,优化服务体验。支持企业通过短视频、直播、新媒体矩阵开展品牌宣传,搭建线上品牌口碑体系,提升品牌线上影响力和市场覆盖面,实现线上线下品牌协同发展。
(七)强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引导服务业企业及时注册商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对恶意抢注、商标侵权、仿冒搭车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品牌侵权快速反应和维权援助机制。
四、保障措施
依托省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健全“山东服务”品牌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力量,形成品牌建设合力。各市相应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省市联动、全域推进的工作格局。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对服务品牌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各市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推动社会资本投向品牌孵化、品牌运营等项目,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服务品牌建设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通过经验交流、专题推介等方式,以点带面、全域推广,持续放大建设效应,推动全省服务品牌建设整体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