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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2019-01-09


 

委属各党支部:

现将《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

2019年1月7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支部书记“头雁指数”,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头雁效应”,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星级设定

根据党支部日常运行、作用发挥等情况,设置“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共五个级次,“堡垒指数”“头雁指数”90分(含)至100分对应五星级,80分(含)至90分对应四星级,70分(含)至80分对应三星级,60分(含)至70分对应二星级,60分以下对应一星级。党支部评定的星级即为党支部书记所对应的等级。

一星党支部:党组织健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作用发挥较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经费,党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党内各项制度落实较好。

二星党支部:党建基础好,班子团结、凝聚力强,党建工作计划安排周密、推进落实有力,党建活动载体丰富、开展有效,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好。

三星党支部:党建工作扎实,班子战斗力强,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群众基础牢固,能够有效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党建工作有一定特色,在全市发展改革委系统有一定影响力。

四星党支部:班子领导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示范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党建工作在服务党政大局、引领先进文化、带领党员发挥作用等方面形成一定经验做法,作用发挥明显,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名列前茅。

五星党支部:能够将党支部目标与“两新”组织发展和群众需求高度融合,党建工作形成特色明显、示范性强的典型经验,受到全市发展改革委系统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并在全市范围有较大影响。

三、评定指标

根据委系统实际,确定“组织设置、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组织生活、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六项分类定级指标。

1.组织设置。基层组织体系健全完善,严格按照党组织设置有关标准设立党支部,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

2.班子建设。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班子整体功能较强,培养选拔机制规范,班子成员选优配强,按时换届。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好、为民服务意识强、改革创新意识强,党务干部素质高、配备完善。

3.队伍建设。党员发展严格,能够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4.组织生活。党支部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有近期、远期各项规划。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档案资料整理及时规范。

5.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民主议事、区域化党建、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关怀帮扶等党建工作机制,积极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6.基础保障。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化建设党建活动阵地,营造必要的党建工作氛围,保证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建活动正常开展。

 

以上六项指标外按照不同权重分别赋分(见附件),总分为100分。另外,在100分基础上,分别设置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党支部最终得分=基础得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

四、评定步骤

1.自评申报。各党支部要把自评过程作为找差距、找问题的过程,作为形成共识、明确努力方向的过程。要组织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创评标准进行讨论,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初步评出等级,将自评打分表和工作情况报告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机关党委。

2.组织考核。机关党委将组织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与党员群众谈话的方式进行,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

3.党委研究。机关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在综合各党支部自评、组织考核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对照评定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进行定级。

4.公示复核。机关党委将采取书面通报的办法,公示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情况,对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经公示复核后,将星级评定情况上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坚持标准,把握程序,切实抓好星级评定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2.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标准执行情况,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沟通。

3.搞好统筹结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合理安排。

4.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评定出的优秀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大力宣传推广。同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并报送机关党委。

 

 


附件

市发展改革委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打分表

项目及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评分办法

得分

党组织设置(5分)

(1)机关党组织设置规范、调整及时。(2 分)

党组织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调整不及时的扣1分。


(2)设置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或专人负责纪律检查工作。(2分)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或人员不按规定设置的不得分。


(3)群团组织按规定设置,把群团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以党建带群建。(1分)

群团组织未正常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班子建设(15分)

(1)党支部班子职数设置符合规定,班子健全,严格按照程序换届,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6分)

不按规定配备党组织书记或不按期换届的不得分;党组织班子职数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不按要求上报换届情况的扣2分。


(2)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党务干部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班子成员分工明确(6分)

不按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或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扣3分;没有班子成员分工的扣2分。


(3)建立抓基层党建工作“三张清单”。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3分)

党支部书记不按时参加培训的扣1分;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者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扣1分;没有建立抓基层党建工作“三张清单”的扣1分。


党支部书记

(10分)

(1)党支部书记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业绩过硬、作风过硬。

定性指标,“好”得5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


(2)落实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明确支委成员分工,督促支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任务落实。抓好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底有总结。(5分)

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情形严重的不得分。未分解党建工作任务,未抓好督促调度,确保完成年度党建任务的,扣2分。


队伍建设(15分)

(1)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按照标准程序发展党员,实行全程纪实,资料规范。(4分)

不按照标准程序发展党员的不得分;发展党员资料不齐全的扣2分。


(2)每年对党员集中培训不少于32学时,引导党员参与网上学习,督促引导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每年开展1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4分)

未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的扣2分;未有效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的扣2分;未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扣1分。


(3)推进党建和业务的互融互促,组织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作贡献、创新实践促发展。(3分)

没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党内活动的扣2分;没有结合部门(单位)业务开展党内活动的扣2分。


(4)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全面落实,每年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不少于2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窗口单位实行党员亮牌上岗。(4分)

没有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的扣2分;未实行党员结对帮扶的扣2分;窗口单位党员未亮牌上岗的扣2分。


组织生活(20分)

(1)按时开展“三会一课”,文字影像资料保存完整。(5分)

不按时开展“三会一课”的,缺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文字影像资料不全的扣2分。


(2)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分)

未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1分;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扣1分。


(3)定期进行民主评议,注重评议结果运用。(2分)

未进行民主评议的不得分;没有评议结果运用的扣1分;没有活动记录的扣1分。


(4)严格落实“28日党员活动日”制度。(3分)

不按时开展“28日党员活动日”的,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不按照“四定两挂一戴”要求开展活动的扣1分。


(5)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2分)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好的不得分。


(6)党建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全面、规范;“灯塔—枣庄党建在线”党员信息和党组织活动记录更新及时、规范,有关内容及时上传山东e支部。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6分)

党建工作档案不齐全规范的扣2分;“灯塔-枣庄党建在线”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有关内容未及时上传山东e支部的扣1分;《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不好的扣2分。


运行机制(20分)

(1)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有会议记录。(3分)

未定期召开会议的不得分;没有记录的扣1分。


(2)制定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3分)

未制定并落实议事规则的扣1分;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未建立的扣2分。


(3)每年开展1次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3分)

没有按规定开展的不得分。


(4)按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纠正违规行为。(5分)

发生党组织违纪行为的扣3分,发生党员违纪行为的扣2分。


(5)完善落实党员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强化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3分)

未落实党员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有效开展党员服务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


(6)有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党建品牌。有可看可学的机关党建现场。(3分)

没有机关党建品牌的扣2分;没有机关党建现场的扣1分。


基础保障(15分)

(1)党员活动阵地符合“六有”要求,标识门牌规范。(5分)

党员活动阵地不符合“六有”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党建制度未上墙的扣1分。


(2)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3分)

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的不得分。


(3)根据实际情况,在办公场所营造党建文化氛围。(3分)

没有必要的党建文化氛围的不得分。


(4)活动经费使用规范,按规定用好留存党费和上级拨付党费。(4分)

经费使用不规范的不得分。


加分项目(10分)

(1)基层党建工作受表彰(表扬)情况。(5分)

基层党建工作在全市、全省、全国受表彰(表扬)或在全市、全省、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分别加1分、3分、5分,累计不超过5分。


(2)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推广情况。(5分)

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调研成果被省级、国家级报刊杂志刊登的,每篇分别加1分、2分,同一篇经验按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累计不超过5分。


减分项目(10分)

(1)党建材料造假情况。(5分)

发现基层党组织有伪造记录、提报虚假台账资料等弄虚作假的,每发现1例扣5分。


(2)党员遵守党规党纪情况。(5分)

发生党员违纪问题并被查处的,每1例扣5分。


 

 

 

 

 

 

 

 

 

市发展改革委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激发全体党员干部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推动枣庄发展和改革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枣机党工〔2018〕5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发改委中心工作任务,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枣庄发展和改革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非中共党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积分设置

(一)积分构成。

1.党员积分由管理积分和评议积分构成。基础分采取扣分制,扣完该项分值为止;激励分采取积分制,无上限。年度管理积分=基础分-扣分+激励积分。党员年度积分70分以上按分值高低,排名前1/3对应优秀,其他为合格;60分(含)至70分对应基本合格;60以下对应不合格。

2.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的活动,经党支部批准,获得相应积分。

(二)积分周期。积分周期为一年,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下一个积分周期开始时,原积分清零。

(三)一票否决。党员干部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务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清零,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四、积分项目

(一)讲政治、有信念。

1.强化“四个意识”,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3分)。不相信、不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1分)。

2.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牢记入党初心,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记入党誓词(2分)。经常用党章对照自己的言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分)。

3.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认真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党员会议、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学习记录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3分)。定期展评学习记录,未按规定做好记录不得分,被评为优秀笔记积1分。

4.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持续锤炼党性。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形成文字材料,每次积1分;按时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积1分;自觉参加“三会一课”,并做好记录,每次积1分;及时向党组织提出改进工作的书面意见建议,被采纳的每条积1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每迟缴一次扣1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

1.尊崇党章、遵守法律、严守纪律、严守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无违反党纪政务现象发生,无违反群众纪律现象发生(5分)。

2.模范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5分),未按照规定请销假每发生一次扣1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5分),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违反一次扣1分;严格行为规范,不损坏公物,不破坏公共卫生(5分),每发生一次扣1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5分),不逾规、不出差错,每发生一次扣1分。

3.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每参与一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

1.加强道德建设,做“四有”公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四有”公民(2分)。能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争上单位“四德榜”,争做身边好人、道德模范(2分)。

2.为人诚信,富有正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无不良诚信记录(2分)。

3.家庭和睦,邻里友爱。孝敬老人,严教子女,夫妻和睦,亲友和善,邻里团结。家庭无不孝现象,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邻里吵架现象(4分)。

4.热心公益事业,奉献社会爱心。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扶贫结对帮扶活动,参加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所联系社区服务活动,每次积1分;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捐款捐物献爱心,每次积2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每次积3分。收到群众来信、来函、来电、锦旗或媒体宣传表扬者,个人一次积20分,集体受到表扬的,相关人员积15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知识,认真履职尽责,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各项工作走在前,做表率,得到群众公认(15分)。

2.甘于奉献,表现突出。积极参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急难险重工作,表现突出受到通报表彰者,每次积10分。

3.取得佳绩,获得荣誉。党员干部获得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及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各级荣誉,分别积20分、15分、10分、5分。

4.勇于创新,建言献策。工作有创新,文章有见地,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对推动工作有借鉴意义,每次加10分;在国家级层次媒体发表调研类、经验交流类文章,每采用1篇,相关人员积10分。

(五)党员民主评议。年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其中,获得优秀等次积分为20分,获得合格等次积分为15分,不合格等次不积分。

五、操作流程

(一)月度积分记录。每月各党小组组长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

(二)季度积分公示。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党小组组长根据记录情况,按月统计积分,计算出每名党员干部积分情况,上报支委会,支委会会议审核后公示。

(三)年度积分计算。次年1月初,各党小组长根据季度积分,计算出每名党员干部年度积分,上报支委会,支委会会议审核后公示。

六、结果运用

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和激励奖惩的主要依据。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建立管理台账。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基础分、奖励分、年度积分,以及得分依据、加分理由、扣分原因。

(三)坚持阳光操作。要运用公示栏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

2018年1月



 

附件1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

项目

计分标准

考评标准

备注

积分项目

讲政治有信念

强化“四个意识”

维护中央权威

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3分)。不相信、不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1分)。


坚定理想信念

补足精神之钙

牢记入党初心,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记入党誓词(2分)。经常用党章对照自己的言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分)。


加强理论学习

提升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认真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党员会议、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学习记录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3分)。定期展评学习记录,未按规定做好记录不得分,被评为优秀笔记积1分。


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持续锤炼党性

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形成文字材料,每次积1分;按时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积1分;自觉参加“三会一课”,并做好记录,每次积1分;及时向党组织提出改进工作的书面意见建议,被采纳的每条积1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每迟缴一次扣1分。


讲规矩有纪律

尊崇党章

遵守法律

严守纪律

严守规矩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无违反党纪政务现象发生,无违反群众纪律现象发生(5分)。


模范执行单位

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5分),未按照规定请销假每发生一次扣1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5分),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违反一次扣1分;严格行为规范,不损坏公物,不破坏公共卫生(5分),每发生一次扣1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5分),不逾规、不出差错,每发生一次扣1分。


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每参与一次积1分。


积分项目

讲道德有品行

加强道德建设

做“四有”公民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四有”公民(2分)。能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争上单位“四德榜”,争做身边好人、道德模范(2分)。


为人诚信,富有正义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无不良诚信记录(2分)。


家庭和睦,邻里友爱

孝敬老人,严教子女,夫妻和睦,亲友和善,邻里团结。家庭无不孝现象,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邻里吵架现象(4分)。


热心公益事业

奉献社会爱心

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扶贫结对帮扶活动,参加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所联系社区服务活动,每次积1分;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捐款捐物献爱心,每次积2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每次积3分。收到群众来信、来函、来电、锦旗或媒体宣传表扬者,个人一次积20分,集体受到表扬的,相关人员积15分。


讲奉献有作为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知识,认真履职尽责,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各项工作走在前,做表率,得到群众公认(15分)。


甘于奉献,表现突出

积极参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急难险重工作,表现突出受到通报表彰者,每次积10分。


取得佳绩,获得荣誉

党员干部获得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及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各级荣誉,分别积20分、15分、10分、5分。

 


勇于创新,建言献策

工作有创新,文章有见地,得到市领导领导肯定性批示,对推动工作有借鉴意义,每次加10分;在国家级层次媒体发表调研类、经验交流类文章,每采用1篇,相关人员积10分。


党员民主评议

年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获得优秀等次积分为20分,获得合格等次积分为15分,不合格等次不积分。


一票否决

党员干部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务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积分清零,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附件2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员积分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月积分情况

备注


基础分计分事项

分值

激励分计分事项

分值

党支部评定意见


































党支部书记:



















 

 

附件3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员积分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每月积分情况

年度   总积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