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2年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632—3314181,电子邮箱:zzsfgw@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枣庄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升级任务清单》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把及时公开、透明办公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推动行政权力过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一)依法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完善《条例》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了机关简介、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等情况,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信息,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会议及会议解读,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重要部署执行,省、市重点项目进度等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方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众对重大决策制定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谋划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实施意见》,按照《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要求,依法依规按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枣庄市发改委全年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20件,同比减少33.3%,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回复不规范、不及时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通过枣庄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文件,根据文件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实时整理更新,实现对信息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办文公开方面,拟制文件时同步确定文件公开属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依法公开了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现行有效件数4件,失效件数1件,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定期根据文件的有效期进行实时整理更新。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好用好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以集中共享的资源库为基础、安全可控的云平台为依托,打造协同联动、规范高效的政府网站集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全面升级,栏目分类更加科学直观,制作推出会议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重点任务公开承诺等多个专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和查阅。不断拓宽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线下公开渠道方面,坚持“因地制宜、节约高效、惠民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活动。
(五)加强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形成常态化工作落实机制。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召开政务公开通识培训,提高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志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要素保障力度还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新进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还不熟悉,不能及时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有些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格式不规范、公开深度不够的情况;三是创新能力有待加强,运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信息的本领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学习国务院、省、市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府公开重视程度和工作能力;二是提高创新能力,鼓励科室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发改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品牌;三是加大宣传、提高影响力,积极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电子杂志和“政府信息公开看山东”专栏投稿,宣传推广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人大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市发改委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已办理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并按要求将答复件公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度,市发展改革委共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28件,涉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有承办的政协提案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并按要求将答复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市发改委收到并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包含符合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说明。
(三)2022年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2年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市发改委重点公开工作共6个方面。涉及第1、5、12、13条已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公开重大项目详细建设情况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等情况。其中第6条涉及黄河流域工作,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按季度对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黄河战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为“依申请公开”;第9条涉及军民融合,但军民融合无可公开信息,故无法提供相关情况。
(四)创新实践情况。一是采取多渠道公开,包括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二是创新多形式公开,对本部门编制发布的重要文件采取多元公开方式。除分管领导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图文解读、音频视频及动画解读几种常见解读方式外,还采取动漫手册解读、媒体发布会解读等传播力强、影响力大、传播速度快的新型解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