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枣发改价格〔2020〕59 号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6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降低你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4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747元。
二、调整后的价格自2020年2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原枣发改价格〔2019〕329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