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问题诉求反映平台 > 枣庄市政策

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3-11 11:07:30

 

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枣发改价格〔2020〕59 号


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6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降低你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4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747元。

二、调整后的价格自2020年2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原枣发改价格〔2019〕329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 请注明来源 鲁ICP备11023093号-3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2号 网站标识码:3704000013
主办单位: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632-3314181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四楼 邮编:27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