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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废弃汽车侵占公共资源、存在较大安全和环境隐患等问题,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全面启动。
废弃汽车治理工作,遵循“先易后难、分类处置,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市场化和法治化结合”的工作原则,由市政府组织安排,市发改委牵头调度,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11个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由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及其执法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具体实施,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我市还将建立健全废弃汽车治理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废弃汽车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强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等。
下步,市发改委将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并用好全市推进废弃汽车治理部门协调机制,会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严格落实责任,稳妥有序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调度,确保圆满完成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将废弃汽车“变废为宝”,为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