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鲁发改环资〔2022〕9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省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物质循环、绿色发展”要求,以推动实现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全面、深入、持续推进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资源节约、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引领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实施方案》要求,“十三五”时期未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已开展或完成改造的园区,鼓励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继续深入实施改造。到 2025 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深入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集中治理、加强科技攻关和示范推广等六项主要任务,并提出明确责任分工、编制实施方案、强化示范引领、严格考核验收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下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牵头会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园区按计划实施循环化改造,定期对循环改造工作进行总结,对完成循环化改造并达到验收条件的,将组织第三方机构等进行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