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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7-14 17:05:56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


区(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新集团:

当前,正值汛期极易出现雷电、强暴雨天气和洪涝灾害且又处于夏粮集中收购时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以下简称“两个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两个安全”工作,根据粮食和储备局和市安委会有关要求,作出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实安全工作责任

区()、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今年汛期安全形势,未雨绸缪,积极研究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汛期“两个安全”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汛期“两个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统筹安排,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要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掌握动态,督促辖区(所属)企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完善防汛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不问题。

二、突出重点,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区(、单位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企业以雨情汛情为令,重点加强药剂熏蒸、进出仓作业机械通风作业、车辆出入库用电安全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防范不留死角。要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根据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扎实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灾情能够快速反应、有力抢险,提高防汛应急救援能力;认真总结演练活动经验与问题,及时调整完善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有序、有力、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多措并举,确保粮油保管安全

区(、单位要督促辖区(所属)企业,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的要求,加强储粮安全保管,确保粮食安全。要强化落实“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责任,规范粮库作业行为,确保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一是开展粮油普查储存粮油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仓房门窗周边及粮堆表层、边角等部位,分析粮食温度、水分的变化,是否出现发热、霉变、虫害、鼠雀迹象等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粮食。二是强化保粮措施。对储粮仓房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渗漏点,安装挡水板,加固挡水墙,密封通风口,疏通排水沟。对低洼、危险仓房和露天垛、租借仓、临时储粮点,要安排专人负责,重点监管。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及时检查害虫密度,必要时立即进行杀虫作业,控制虫害蔓延,根据情况适时组织熏蒸三是严密监测粮情。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时监测粮,如异常,及时扦样,检验水分、霉菌及害虫密度,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储粮安全

四、加强值守,严格做好监测预警

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防汛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下达,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遇有紧急情况,要在指导督促企业抗灾救灾的同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报告。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963217976

邮箱:zzsfgwcccyk@zz.shandong.cn

附件:安全储粮检查情况统计表7月29日前上报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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