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粮食和物资储备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1-12-23 10:55:23

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各区(市)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新粮油集团:

    近年来,我认真彻国家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部署,积极实施粮食储备库智能化升级工程地方储备粮动态监管项目建设,粮食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更好发挥信息化应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深化现有成果应用

1.强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各单位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全面梳理摸排当前粮食信息化软硬件资产,保护现有成果,强化监督管理,深化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优化升级。

2.落实信息化应用要求。凡是承储地方储备粮的库区,必须实现各业务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并主动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远程监管,地方储备粮承储库区(点)所有粮食的出入库、仓储、质检、购销、库存等环节的关键数据,必须完整、真实、准确。

    3.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各区(市)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云平台功能进行地方储备粮远程监管,确保辖区内的粮食流通数据准确、全面并及时更新。尚未到达互联互通的库区(点),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尽快实现互联互通要求

二、全面实现一整两通

    1.强化成果运用依托已建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储备管理业务规范化和数据标准化,提升仓储作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让信息系统为地方储备粮监管服务,确保粮食出入库、仓储、质检、购销、库存等各环节的关键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2.加强动态监管。强化粮食数量、质量和安全监管,实时采集粮食储备仓库粮情检测等数据,建立动态分析模型,与出入库、轮换计划、春普秋普检查、统计直报等业务数据智能匹配分析,实现业务自动监控和违规自动报警,提高库存动态监管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3.保障数据质量确保高质量的数据及时同步上传省平台和国家平台,是实现储备粮远程监管的关键环节。各区(市)单位要协调信息化建设的承建厂商,尽快完成系统升级和联调联试,确保粮食出入库、库存等业务数据以及粮情检测等关键数据,在不经人工干预的情况下直接上传云平台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粮库信息化是“数据采集终端、创新应用终端、监督管理终端、社会服务终端”,是粮食行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各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粮食信息化工作,落实有效措施,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发挥信息化在粮食和储备工作中的创新引领作用,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服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赋予新动能。

    2.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务必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信息化引领,推动构建更高质量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3.严格检查考核。地方储备粮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已纳入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必须全面应用并稳定运行,以地方储备粮为重点的政策性粮食必须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出入库、库存、质检、粮情等数据及视频监控系统与云平台实现全面互联互通。对各区(市)、单位的系统应用和互联互通情况,市发改委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区(市)、单位进行现场督导。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 请注明来源 鲁ICP备11023093号-3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2号 网站标识码:3704000013
主办单位: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632-3314181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四楼 邮编:27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