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评价及决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财建便函〔2020〕4号)和省财政厅、原省粮食局《关于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鲁财建〔2018〕45号)要求,5月11日-12日,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2019年度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评价和决算编制工作及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粮食风险基金和“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同步进行,采取现场评价和书面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我市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共涉及建设资金1095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3150万元,企业自筹7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滕州市“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项目7950万元;枣庄市银牛面业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建设项目3000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执行《山东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高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水平。按照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的实施,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内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