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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报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25 09:03:13

 

  


枣发改〔2011〕11号

关于提报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2012年是我市加快城市转型、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以项目定发展的关键年。相关单位要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提报工作。

一、项目提报原则

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提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城市转型,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施重点区域带动,突出发展特色,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关注社会民生,促进和谐发展。切实把投资规模大,科技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示范带动力强,支撑辐射范围广,成长潜力大的项目提报上来。

二、项目提报重点

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主要从以下七个领域提报:一是农林水利。围绕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选择重大水利、千亿斤粮食产能、生态建设等项目。二是能源交通。加快推进现代能源体系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重点选择清洁能源、智能电网、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水运等建设项目。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选择新能源、新材料、新信息、新医药、海洋科技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四是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重点选择高端装备制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业调整和技术改造项目。五是节能减排。重点选择高效节能、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化等项目。六是社会民生。重点选择重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社会福利设施、城市环境整治等建设项目。七是现代服务业。重点选择科技信息服务、创业服务、商务服务、旅游、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建设项目。

三、项目提报要求

(一)项目已经合规审批、核准或备案,备案项目已完成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具备较好的管理、投资、研发实力,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报的新开工项目要求建设条件已经落实,能够在2012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科学合理确定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指标,要根据合理工期,科学划分年度建设内容,综合考虑2012年建设环境,确定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确定后,原则不予调整。

(三)认真填写附表、撰写项目简介,同时附上项目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以及资金筹措证明、营业执照、技术鉴定、产品认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各区(市)市、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内容准确详实。

(四)请于11月30日前将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提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我委,其中附件同时报电子文档。

附件1、申请列入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2、申请列入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联系人:渠开华  电话:0632-3693333)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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