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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发改委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27 16:50:00

为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市发改委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现对枣庄市发改委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公开遴选原则

公开报名,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枣庄市发改委2023年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物资补充购置招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应急物资货物。

三、遴选内容

通过遴选方式遴选1家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资质代理服务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在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网上登记备案,并且在枣庄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合格名录内,不在合格名录内不受理(提供网页截图或有关文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

4、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中履职情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招标代理具备服务方案、工作程序和廉洁制度,提供相关文件。

6、诚信承诺书。

7、代理机构提供2021年至2022年完成的代理项目业绩清单表,分别按货物、服务、工程进行列表,并列明完成项目的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提供公司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纳税证明。

9、服务承诺:服务效率高,收取代理服务费相对合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评选

1、评选委员会由市发改委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评选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评选委员会成员及所有参与者应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遴选材料内容保密;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不正当手段对评选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招标代理机构中选

本项目遴选实行综合评选法。评选委员会根据遴选材料,综合评审各项因素,最终确定1家代理机构中选。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17:00。

2、报名地点:枣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114房间(民生路3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联系人:马先生 王先生

4、联系电话:0632—5382067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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