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市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及
筛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拉动有效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市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及筛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要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工业倍增”计划,重点谋划“6+3”现代产业体系、数字经济、能源转型、先进制造业发展及传统产业升级、“新三样”及新型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绿色低碳、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双招双引等重点方向和领域的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和重大平台载体项目。
二、项目标准
(一)严把产业政策关口。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窗口指导和相关规划要求,“两高”项目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替代要求。涉及村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省有关要求并根据规定出具审核意见。严控以产业园、小镇、基地、示范区等名义搭车实施房地产开发。重大产业项目要突出示范和引领带动,体现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优先申报攻克“卡脖子”关键环节、打破国外垄断、填补我省、市产业空白和布局未来产业的项目;基础设施侧重“七网”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侧重补短板强弱项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生态环保项目等;平台项目侧重具有重大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平台和支撑载体。
(二)务必压实投资规模。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优先,严禁通过打包、以产业园区等形式过度包装项目、做大投资规模。项目原则上单体独立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要科学合理,要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除长周期建设项目外,年度计划投资不少于总投资的1/3,原则上年度计划投资低于1亿元的,不予以纳入市重点项目。
(三)前期准备工作扎实。项目选址用地原则上符合规划要求,已纳入成片开发方案或具备通过“两规”一致性处理加以解决的条件。实施类项目应符合规划、用地、环保、能评等基本手续要求,不存在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生态环境、能耗煤耗、社会信用等方面违规情况,明年上半年能够开工建设,年内能够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准备类项目应为对行业或区域具有重大影响且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大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的原则,精心组织项目谋划储备及筛选申报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和申报材料,压实投资规模,从快办理前期手续,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信息不实、不准,情况严重的市相应扣减项目数量。
(二)严格报送程序。除跨区域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市直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通过各区(市)发改局筛选论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加盖公章后申报。申报文件及附件资料,请于10月24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联系人:侯长振 电话:3693333
电子邮箱:zzszdxm@zz.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市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4年市重点项目申报书编制提纲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