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局、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国土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规划中心: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704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快推进违规“两高”项目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枣庄市统计局 枣庄市能源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