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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做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第一批) 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固定资产投资科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15 09:56:40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按照国家最新工作要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不支持已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小区为主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请各(区)市重新梳理补充申报需求,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分类开展工作:

    1.对前期已报送项目中不涉及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项目,由各区(市)住建部门按项目逐一出具涉及小区均未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证明材料,并附小区清单。此类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2.对前期已报送项目中,有部分小区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由各区(市)住建部门按项目提供未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小区清单,并加盖公章。由各区(市)发改部门按项目逐一提供投资核定明细说明,重点分类说明列入任务计划小区、未列入任务计划小区、其他内容三类投资情况,并加盖公章。此类项目需重新申报,并按照我委2022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 2023年计划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重新填写附表3和附表4。

3.如有其他符合国家最新要求的项目,此次可一并申报。按 《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填写附表3和附表4。

请于2023年3月15日(周三)前,提交补充报送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第一批)请示文件、附件附表、项目资料等,并同步更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数据。逾期未报送,视为无需求。

附件:《关于做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2023年计划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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