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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二届市委“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9 16:38:3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6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委党组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增强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推进发展改革系统领域改革发展。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刘中波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孙洪祥、郭绪伦、刘爱平、王化春、陈魁、秦魁、彭桂生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秦魁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查督办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二)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提高委党组成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建议,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分管领导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科室(单位)明确职责、办理要求和完成时限,严格按照“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强化跟踪问效。委党组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通过会议、督导、抽查等方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一边搞整改、一边依然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各相关科室、委属单位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四)健全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过程。特别是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发挥好巡察工作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五)智慧赋能巡察。依托“大数据”,创新打造了“数字巡察智慧平台”,对巡察发现问题类型、整改措施、建章立制、进展堵点等情况综合分析、剖析根源、查找漏洞,从“微”处精准发力整改。在线对整改方案把关、整改报告会审、整改情况评估,领导全程、实时线上审核批示,加强了科室间的有序衔接,明确了发力方向,激发了工作效能。实现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可视、过程可控、结果可考、数据安全有保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巡察组共反馈问题3个方面、9个大项,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成整改任务25个,已整改完成25个,其中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6个。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认识不足”问题

(1)针对“重视不够,氛围不浓,未能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任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委党组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6月23日全文学习了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聚焦枣庄发展所需,结合发改实际和分管领域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8月30日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二是6月14日委党组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集体学习。将市十二次党代会文件进行分工,明确责任科室,明确完成时限,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起草组,在深入学习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条例》《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法规基础上,参考10多个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对表国家最新要求,注重借鉴吸收外地市先进的经验做法,同时广泛搜集市场主体痛点堵点和诉求期盼,起草形成《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6月22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该草案。8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6月20日到22日,组织各科室学习《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2021 》(枣发〔2021〕6号)文件,加深了各科室对“双20条”工作的认识,为认真履行好职责奠定了基础,积极协调市创新平台的奖励牵头部门,推进政策落实。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通了营商环境专栏,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宣传工作办法,要求各科室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营商环境专栏共发布文章19条,微信公账号发布11条。五是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学习《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及工作台帐,按月调度任务进展情况,督导相关科室抓好落实。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13项营商环境创新任务有5项已经完成,其余8项按照时间节点正在推进。

(2)针对“重点经济工作推进乏力,承担的省考核指标完成结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17项省对市考核指标,均对区(市)、枣庄高新区进行相应考核,为高质量完成省对市综合绩效考核承担的工作任务,在对区市考核指标标准制定时确定了“盯省优、提增幅、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的原则,结合指标实际精准发力,全域协同发力提高关键总量指标分值,推动全市考核实现“奔二等争一等”目标。今年上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及对全省贡献率考核指标得满分,与烟台、济宁、淄博并列第1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考核指标得满分,与滨州、菏泽并列第1位;“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及提高幅度考核指标全省第4位;创业投资累计金额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十强产业”增加值占比及提高幅度、省级重点项目投资贡献率和完成率等3个考核指标均全省第6位;重大失信事项和粮食安全2个扣分指标均未扣分。按照“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市发展改革委的任务分工要求,完成了一、二季度对区(市)考核指标的考核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调度结果,为领导小组分析“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成果提供依据。

2.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差距,服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能力不足”问题

(3)针对“履职尽责不够,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6月28日,拟定《关于印发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及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市、区(市)两级发展改革、金融部门共同推进中小微企业入驻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截至8月末,企业入驻数量达到5.7万,是2021年底的3倍,较好发挥了信用助力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二是6月13日到17日组织各级8名信用工作人员参加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6月29日组织全市信用工作培训会,10名区(市)信用负责人参加,提高了信用建设队伍整体能力。三是5月印发《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升级建设方案》,争取财政资金40万元,投资省市信用网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已完成。四是对区(市)突出工作予以肯定,向滕州市发表扬函,激发全市信用建设整体力量。薛城区社会信用中心升格为直属区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1人。下一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强对部门、区(市)工作的推进力度。

(4)针对“责任意识不强,重点工作有漏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月6日印发《关于调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调度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情况,动态更新《枣庄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台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领域达到40余个,根据部门提供的分级分类评价结果,及时共享至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印发《关于共享应用2021年度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枣信用办〔2022〕9号),把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给部门,作为行政管理和监管执法中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二是印发《枣庄市关于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的工作方案》(枣信用办〔2022〕14号),建立政务失信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件,自6月起,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月排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政府及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截至目前,经市中院反馈,我市不存在政府及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情况。三是针对《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未完成工作中第15项任务,印发市、区(市)信用服务行业监管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名单,引导信用服务企业在信用网站自主申报,支持重点服务企业参与企业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服务机构执法队伍。针对第17项、20项任务,印发《关于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和信用应用场景案例征集暨启动“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信用镇(街道)、信用村居(社区)、信用家庭等各种示范评选,开展信用企业评选试点工作。号召区(市)积极组织示范评选,截至目前共收到区(市)申报信用企业34家,信用家庭36个,信用村居(社区)21个,信用镇(街)8个,下一步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标准进行评审。针对第19项任务,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电信诈骗、互联网金融诈骗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治理,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事事讲诚信 厚道枣庄人”宣传活动,全面加强信用建设和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持续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对部门反馈的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至“信用中国(山东枣庄)”网站。

(5)针对“信用信息管理有短板,在营商环境中的辅助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省、市平台信用数据共享共用。探索开展行政强制等五类行政管理数据归集,截至目前,共归集行政强制等行政管理数据873条。二是7月26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建设,优化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拦截、校验功能,提高“双公示”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山东省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评估结果的通报》,我市“双公示”评估结果得分居全省前列,合规率达100%。三是完善信用修复协同机制,专人专职负责修复工作,确保信用修复信息及时接收,并将信用修复信息共享至省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信用修复宣传培训,5月17日,组织各区(市)召开枣庄市企业信用工作座谈会暨信用修复培训会,对“信用助企”政策进行宣讲并展开信用工作座谈,22家企业接受专题培训。5月12日,印发《关于商请协助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有关工作的函》,协调枣庄市企业联合会、枣庄市企业家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专题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背景、修复范围、修复方式及提交材料内容等进行广泛解读,努力扩大政策知晓范围,鼓励帮助有关主体主动纠错并及时修复信用,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6)针对“策划引导不到位,信用激励政策打折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和信用应用场景案例征集暨启动“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调度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全面系统归纳“信易+”应用场景,打造地方信用激励亮点,开展“信易+”信用应用案例征集活动,征集12个“信易+”惠民便企应用案例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其中“信易调”《企业信用纠纷调解》入选省第二届优秀案例。二是鼓励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加强“信易贷”宣传,定期调度“信易贷”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区(市)通过召开动员会议、上门宣传等方式大力推动企业入驻,截至8月末,企业实名认证入驻量达到5.7万家,发布金融产品143项,放款481.6亿元,是2021年底的2.43倍,充分发挥信用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作用,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3.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缺位,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建设不力”问题

(7)针对“履职尽责缺位,‘公管办’综合管理、协调职责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在巡察过程中,按照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的要求,5月25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组织机构。3月23日调度《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实施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情况,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平台整合共享。5月6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电子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5月2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6月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共管。二是申办了省市一体化“云智”电子监管系统综合管理帐号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监管帐号,使用电子监管平台随时掌握监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情况。按月调度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及时录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三是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学习研究上级的政策措施和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协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扩大市级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领的数字证书互认工作,探索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变更电子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6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标合同网上签订和变更功能建设,与省平台同时优化升级,实现“一把CA走山东”。

(8)针对“缺少规划落实,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0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协调财政、交通、水务部门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事项适用的规则,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措施。7月29日市财政局印发了《枣庄市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8月29日市交通局印发了《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水务部门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要求组织开展交易事项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协调市公资源交易中心,8月19日印发了《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服务流程和标准(试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类项目服务流程和标准(试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服务流程和标准(试行)》,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的标准流程。

(9)针对“牵头抓总职责缺失,行业监督跟不上”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巡察过程中,按照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的要求,5月6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电子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公交资源交易平台与省市一体化监管平台“云智”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工作,为水务、交通等没有实行电子监管系统的部门申请配置了帐号,“云智”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电子监管全面推开,监管部门对已生成的电子交易数据情况随时查看监管。二是6月20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协调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住建部门按照《枣庄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水务部门按照《关于明确枣庄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职责的通知》,交通部门按照《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全市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对所属领域项目进行现场监管。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按照“管采分离”的原则,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政府采购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实效性上,通过开展采购人专项检查、落实采购人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专管员机制等措施,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2022年6至8月,在市交易中心交易的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8个、交通工程13个、水利工程5个,现场监管率达到100%。下一步将按月调度现场监管情况,协调督促行业监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参与‘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不够”方面问题

4.关于“宣传解读上级资金扶持政策不够,落实效果打折扣”问题

(10)针对“宣传解读不主动,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市发展改革委收到上级政策资金申报通知共计41项,仅主动公开6项,公开率仅占18.2% ”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举一反三,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病,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可能出现相关问题的责任科室负责人发送书面提醒通知书,相关责任科室就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二是对上级政策资金申报通知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省,进一步强化政策资金申报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6月份至今,收到政策资金申报通知3项,除秘密或依申请公开的2项,其余1项已公开,公开率达100%。三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市场主体知晓率。在组织各类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时,除上级明确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外,将申报通知通过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四是强化精准指导。对于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类政策资金申报通知,根据文件涉密等级,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区市或部门,精准有效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资金申报。

(11)针对“政策宣传解读最后一公里未打通,惠企政策落地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综合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发送书面提醒通知书,相关责任科室就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二是建立市企业债券备选项目库,积极对接省、市重点项目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定期把符合发债条件的优质项目补充入库。完善债券申报项目培育机制,实施梯度培育和分类指导,协助企业科学策划发行方案,有效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印制最新版《企业债券政策汇编》,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送政策服务到企业债储备企业项目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实务操作指导,增强企业自身融资业务能力。6月21日,赴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地调研,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对企业发债融资政策进行了现场解读。四是组织做好企业债项目储备和企业债发行申报工作。对拟发行的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项目按照程序进行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集中研究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省里出具债券募投项目专项审查意见。

5.关于“部分政策‘接不住’,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不充分”问题

(12)针对“对申报项目辅导指导不够,争取资金政策偏少”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辅导指导。深入细致研究上级政策要求,做好申报政策解读和指导工作,送服务政策到区(市)和企业,现场解读相关政策,精准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区(市)及部门资金申报单位对上级要求的理解程度,提高获得政策资金支持成功率。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各类项目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对不符合的要求的项目及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完善,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予上报。三是盯紧靠上汇报争取。积极与省有关处室沟通衔接,及时了解项目审核等有关信息,全力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今年以来,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项目43个,资金到位5.23亿元。

(13)针对“争资争项准备不足,申报项目成功率偏低”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把项目谋划储备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大指导辅导,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不断提升项目质量。二是加强汇报争取。积极与省有关处室沟通衔接,及时了解项目审核等有关信息,切实提高我市项目申报成功率。三是送服务政策到项目单位,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准备工作,提高获得政策资金支持成功率。按照省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做好省级惠民流通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对上争跑力度,力争我市项目获得省级惠民流通项目资金支持。今年以来,争取国家城市转型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5.17亿元,发行专项债券89.84亿元,国家碳金融项目贷款落地24.7亿元。

(14)针对“项目筛选审查不严格,申报效果较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筛选审查。按照资料初审、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的程序,筛选项目,综合考虑项目示范性、带动性,提报党组会议研究讨论,6月份至今,筛选申报资金项目9个。二是重点对项目领域、投资规模、前期手续、信用信息、绩效目标等关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枣庄机场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列入新开发银行基金贷款备选项目,申请贷款额度2.5亿美元。谋划申报滕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滕州城建等20亿元企业债券至省发展改革委,年内有望注册发行。

6.关于“政策资金审核发放不规范,专项资金未能发挥使用效益”问题

(15)针对“省级资源型城市转型资金核发不严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未能实现攻坚突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今年的省级资源型城市转型资金争取与申报工作,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有关文件要求,并按照“立行立改”原则,在巡查过程中,于4月26日印发《关于预申报2022年度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省预算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广泛征集项目,组织开展评审,集体进行研究,并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予以公示,按公开公平原则筛选申报4个产业项目,有力支持了城市转型,支撑“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战略实施,促进了社会就业。二是加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资金争取力度,今年为家居制造产业项目争取资金240万元。三是强化跟踪服务,积极帮助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问题。针对2022年应完成的2个预算内项目加强调度督导,山东连银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型轻质混凝土板材生产及增强纤维板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枣庄国家版权基地数字版权区块链研发应用项目均已竣工。

(16)针对“服务业引导资金发放不精准,示范引导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程序,确保资金精准发放。通过巡查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按照《枣庄市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枣财建〔2021〕9号)文件中“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服务业转型升级,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扩大国内消费,提升消费品质”和“对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且最高支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相关规定确定扶持金额,提报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并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各级发改和财政部门,在资金下达后,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确保引导资金按要求规范使用,并及时发挥效益。二是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根据《枣庄市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的初衷: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事关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公共领域和重点工作。一方面是资金用于扶持服务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扩大国内消费,提升消费品质。二方面是资金用于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新兴服务业。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扶持各类服务业项目18个:山东集律鲁笔文化基地、天穹文化创意中心、山东网红经济产业园、墨子鲁班文创、国家机床质检中心实验室等。其中资金扶持项目涉及范围包含了传统非遗文化、康养医疗、餐饮住宿、现代冷链仓储、文化创意、网红经济等领域,并且所扶持项目在本行业领域均具有一定代表性。三是已扶项目均建成,经济效益和社会益显著。为应对疫情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下发了2021年度市服务业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服务业转型升级,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扩大国内消费,提升消费品质。其中,山东集律鲁笔文化基地项目“枣庄鲁笔博物馆”作为传统非遗文化传承优秀典型代表,在人民日报刊登报道,学习强国、人民网、环球网、中国经济网等官方媒体分别全文转发宣传。运河印象文旅小镇项目打造渔灯巷,和国内知名机构“宽喜堂”深度合作,打造了“运河美食+鲁南特色美食+中华各地特色美食”三位一体的美食业态,近百家美食店铺也涵盖了知名连锁品牌和数十家特色小吃店铺,试运营一个月共计接待游客近40万人次,成功点亮古城外夜经济。所扶持华致品牌连锁餐饮项目,鲁南传统美食“老羊倌”、枣庄老田家辣子鸡等老百姓放心食品品牌,项目均手续齐全且符合资金扶持方向,上述餐饮品牌均已建成运营,实现营收合计230余万元/年,解决就业105余人;同时,带动了新城片区餐饮业及城市夜经济的复苏,带动形成了国运花园、文鑫花园等美食夜市一条街,通过餐饮业的恢复发展扶持政策,带动了嘉豪国际、舜天国际等新城商圈和城市夜经济繁荣。

7.关于“服务大项目建设不持续,推进任务目标完成有差距”问题

(17)针对“服务重点项目重汇总轻分析”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征集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今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4次,研究项目问题48个。持续调度跟踪前期上会项目问题解决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已解决项目问题20个,已为项目解决土地指标410亩、协调银行贷款300万元。二是落实好公开亮屏监督、“红黄蓝”动态预警管理等措施,坚持周调度新开工、新谋划、新纳统项目进展情况,月通报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季度开展节点化考核、“亮屏”和媒体双公开工作,印发日报、周报、通报、专报等达50余期,亮下“红牌、黄牌”警示,鞭打“蜗牛、慢牛”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高度肯定,专门做出批示40余次,为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重要遵循。靠前服务省“四进”工作队核查项目建设、项目纳统情况,印发《未纳统省市区重点项目日报》12期,调度通报未纳统项目由421个减至105个,省“四进”工作队于禄兴队长作出批示,对我市工作予以高度评价。疫情防控期间,迅速成立市重点项目开复工督导组,印发《重点项目开复工快报》10期,统筹推动项目加快开复工取得较好成效。

(18)针对“服务重大项目缺少主动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准备类省重大项目,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积极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建设条件,力争尽早开工。二是强化对上争取和协调汇报,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安排部署后,实行驻点争取,多赴省汇报沟通,提高项目由准备类转为实施类的成功率。省发展改革委公布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调整名单。经多方努力,多次专题汇报争取,我市净增项目26个,占全省新增项目的8.7%,远超全省平均水平,项目数量达到131+2(省直项目)个,较去年同期增加22个,总投资1635.7亿元,较调整前增加169.9亿元,增长11.6%,年度计划投资279.8亿元,较调整前增加74亿元,增长35.9%。项目数量、投资规模、调整增量均再次实现新突破。

(19)针对“推进完成省级重点项目任务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广泛搜集筛选。在前期储备项目基础上,组织区(市)、部门广泛开展项目征集申报。二是严把申报要求。5月20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和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第一时间转发通知,坚持提前介入、强化调度,指导区(市)、市直有关部门谋划包装增补项目,认真核实退出项目,力促准备类项目调整为实施类,压实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切实做好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三是积极汇报争取。由委有关领导同志带队赴省发展改革委汇报对接,争取更多项目通过省审核,力争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把握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机遇,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盘子。6月底,经全力向省发展改革委争取,省级重点项目中期调整净增26个,全市省级重点项目数量达到133个,总投资1635.7亿元,增加169.9亿元,增长11.6%,年度计划投资279.8亿元,增加74亿元,增长35.9%,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再次实现新突破。同时,我市7个项目调入全省补短板项目名单,无项目调出,占全省补短板项目净增个数(60个)的12%,大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我市补短板项目个数在省考核三组居第三位。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廉政风险防控有短板”方面问题

8.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重点区域重要岗位存在廉政风险。党组对管党治党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力,压力传导有断层,特别是监督下属单位执行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不力,对下属事业单位控股的国有企业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经营管理者选择等监管缺位,基层纪律规矩意识薄弱”问题

(20)针对“委党组过度“照顾”下属企业,政策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撬动作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创新项目评审竞争机制,针对今年的省级资源型城市转型资金争取与申报工作,公开印发通知,广泛征集项目,组织开展评审,集体进行研究,并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予以公示,按公开公平原则筛选申报一批产业项目,有力支持了城市转型,切实发挥上级扶持补助政策和资金成效。二是加大项目服务力度。推动项目进展,枣庄国家版权基地数字版权区块链研发应用项目已于6月份竣工运营,促进项目切实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在2019年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落地现场观摩会上,省委主要领导对山东审核通项目高度认可,要求审核通公司建成区域中心,不断扩大审核业务范围。经项目单位申请,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审核研究后,为该项目安排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资金300万元。前期,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审核通公司业务并未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后,市发展改革委着重关注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目前,公司经营状况已有改观,经营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

(21)针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在下属单位列支办公费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在部门预算范围内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7月2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至机关各科室、委领导及委属各单位,进一步强调财务管理、经费报销相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红线”意识。严格执行预算,加强报销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重投中心组织班子成进行研讨,要求对财务管理制度要进行健全和完善,按照要求市重点工程投资服务中心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 支出监督审核,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2)针对“对下属单位、企业监管指导不力,国有资金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三重一大”报备,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的通知》要求,按照事前报告、事中商请、事后备案的程序,由相应承办或责任科室(单位)填写报备表格,机关纪委建立报备台账,及时统计梳理报备情况,今年以来共向纪检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32项,涉及下属单位5项。6月23日,委党组会研究了市重点投资中心2021年度奖金分配方案;研究了原市商贸干部教育中心沿街楼房和市商业医院办公楼有关情况,确保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上委党组会研究。二是重投中心召集下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通报需要整改事项,要求下属单位按月上报财务报表,防范财务风险,防范国有资金资产流失,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财务审批流程,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已收回欠缴资金43114.8元。三是重投中心专门成立招商小组,目前正于北京胖虎科技就合作事宜进行沟通,待有初步合作意向后,经报委党组同意后再履行投资程序。四是已收回欠款4.5万元,正在走破产程序的单位,重投中心依法依规申请债权,拟走诉讼程序的一家单位,关于大数据局(机关事业单位,原枣庄市信息工程咨询院)所欠款项当时用于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大数据局正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争取核销该笔款项,如无法核销,重投中心将按程序办理。五是目前枣庄市宏运信息科技有限公、枣庄市优优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审核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体研究制定扭亏为盈方案,其主要内容是依靠企业自身优势,开拓思路及经营渠道,根据新形势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战略部署,降低经营成本,下一步将根据扭亏为盈方案结合市场现实情况,加强监管,逐步扭亏。六是重投中心班子成员认真研究讨论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完善《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审批、报备制度,严格履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杜绝不规范报销和违规筹借资金,对乱发补贴补助问题进行立即整改,下一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要求全体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七是委党组高度重视问题线索查办工作,7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重投中心下属企业违规取酬问题,决定对王顺峰、石佰成、周涛等3人违规取酬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市重点工程投资服务中心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市重点工程投资服务中心向委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9.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组织落实有差距”问题

(23)针对“党组敢于担责、甘于奉献的示范带动不足,机关内缺乏干事创业、力争上游的精气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市委“五比五看”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开展“五比五看”活动的实施方案》(枣发改党字〔2022〕11号)《市发展改革委“思想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枣发改党字〔2022〕12号),创新开展党建引领、动能转换、项目建设、经济指标、信用体系、改革攻坚、要素保障、区域融合、民生福祉、干部素质“十大提升突破工程”,制定了20项推进措施,全委上下思想高度统一,精神士气提振,潜能逐步挖掘,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学习模式,5月28日组织开展了市发展改革委思想能力作风建设专题务虚会,汇报会由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谈体悟、谈感受,分管主任和委主要领导做工作补充和点评。二是构建科学精准的差异化考核机制,印发了《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人员差异化考核方案(试行)》,科学设置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及加扣分事项。通过个性化指标对中层干部的个人素质、文字材料、工作业绩加压,在考核制度、奖励措施、晋升机制上加码,并于7月份进行预考核,根据预考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对考核方案部分加扣分事项进行细化,进一步发挥差异化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对营商环境招投标领域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按月调度各项完成情况。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区)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转发国家、省、市招标投标工作文件。按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区)市学习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四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7月1日印发通知,要求机关各22个科室、市城市转型促进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梳理上级安排任务文件落实情况,未发现需要整改事项。

(24)针对“缺乏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监督检查走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和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组织调度2019年3月以来市级审批的项目情况,调整2022年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编制了2022年投资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8月份,随机抽取了6名检查人员,分成3组,每组2人,对21个随机抽取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问题。监管检查执法过程通过拍照等记录方式留痕,实现可回溯管理,检查结果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二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发展改革涉及领域在《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外的行政处罚事项认真梳理,确保“不罚、轻罚”事项“应上尽上”。应当处罚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符合“不罚、轻罚”条例的事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已梳理发展改革领域没有新增“不罚、轻罚”事项,也未发现“不罚、轻罚”的案件。三是通过编制学习资料、开展习题小程序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措施,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及水平。

(25)针对“小政府作用发挥不够,牵头工作抓而不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打响‘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打响“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方案进行调度,推进承诺制、信用应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工作。二是按照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目前,我市策划生成项目个数居全省前列。近期,全市项目策划生成管理系统建成,正在对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业务人员进行操作培训,有关工作正在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三是严格执行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制度。制定《枣庄市2022年度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修订《枣庄市市直帮包部门单位及推进专员管理考核办法》,明确本年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理清工作开展“路线图”。启动新一轮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单位、项目推进专员帮包工作,明确28名市级领导、83名项目推进专员,帮包165个项目。着力抓好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委党组成员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帮包工作机制,梳理汇总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措施和清单,印发《政策汇编》,将惠企政策包送到企业身边、项目推进专员心坎上。强化帮包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的调度,印发《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简报》5期,印发《全市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2期。根据省级重点项目调整情况及工作实际,微调部分帮包重点项目及专员。截至目前,帮包部门单位及项目推进专员真帮实包成效明显,已解决或取得较大进展的问题359个,部分未解决问题已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加紧推进。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强化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需长期坚持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紧抓不放,长期坚持,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事项见底到位。认真执行和落实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全面提升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坚决转变作风。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始终做到党性坚强、纪律严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全委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增强法律规矩意识。

(三)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完成好省、市布置的各项任务,用心思考谋划,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围绕管权、管事、管人,对有关制度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把整改工作与全市发展改革事业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32-3337771邮政信箱: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四楼 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科(收);电子信箱zzsfgwfgk@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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