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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枣庄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1 22:10:00

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我委拟组织开展2022年枣庄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学习《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深刻领会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标准和要求。

、严格落实申报条件: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当是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拟申请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认真筛选并指导有意愿、有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写《枣庄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申报条件、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出具审核意见

、请按照属地原则滕州市、山亭区、枣庄高新区择优推荐不多于3个工程研究中心,其余各区择优推荐不多于2个工程研究中心。枣庄学院、各市属国企、市属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个工程研究中心。请于114日前将申报文件、《枣庄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狄嘉乐       电  话:3312217

邮  箱:zzsfgwgyk@zz.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枣庄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枣庄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

4.《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及有关说明

5.《枣庄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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