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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10:08:46


机关各科室: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枣庄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制定《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3月17日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

记录载体

记录场所

记录内容

1

行政检查

执法检查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检查现场

对检查起止时间、进入检查场所、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查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以及当事人拒绝检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2

行政处罚

调查取证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调查取证现场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3

行政处罚

听证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听证现场

听证全过程。

5

行政处罚

留置送达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留置现场

对见证人、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说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的全过程。

6

行政处罚

公告送达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送达现场

对公告送达的原因、方式、载体、时间、送达公告的环节全过程。

7

行政强制

先行登记保存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证据保全解除场所

记录先行登记保存、解除全过程:记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详细情况。

8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查封、扣押现场

记录查封、扣押、解除全过程;记录查封扣押解除的物品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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