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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1-12-30 16:50:54

关于发《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的通知


区(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新集团:

现将《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鲁粮字〔2021〕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具体工作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请区(市)、单位确定负责基金相关工作的主管科()室和1名负责人,名单于12月31日前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联系人徐瑞国  3316720  15263216808

  箱:lsjxrg@126.com

    附件:1.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鲁粮字〔2021〕[2021] 92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21〕8号)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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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的通知(枣发改粮食[2021]317号).pdf 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鲁粮字[2021] 92号(枣发改粮食[2021]317号附件1).pdf 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发改粮食[2021]317号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