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发改业务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1-17 16:43:40

关于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区(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新集团:

现将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粮〔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7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 请注明来源 鲁ICP备11023093号-3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2号 网站标识码:3704000013
主办单位: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632-3314181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四楼 邮编:277800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枣发改粮食[202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