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委属相关单位,中储粮枣庄分公司,国新集团: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奠定全年生产安全基础,按照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各区(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辖区(系统)粮食仓储和谷物磨制企业开展活动,强化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有序推动平稳复工复产。要大力倡导“安全是最大效益”“培训不到位是最大安全隐患”“严格的安全监督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工复产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做到亲自组织、亲自授课,推进日常工作安全化,安全生产常态化,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水平。
二、多措并举,注重活动实效
一是创新活动方式。各区(市)、各单位要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在春节后第一个上班日,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等方式,通过现场授课、播放视频、图文展示等办法,直观形象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增强学习效果。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观看粮食和储备行业或其它行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警示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严重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让真正受到警醒,汲取教训,筑牢防线。三是结合单位实际。授课内容既要分析形势政策,又要有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要贴合单位实际,重点围绕全员责任落实、应急能力、粉尘防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停工停产设备维修保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和举措。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授课、覆盖全体人员,对未及时参加的人员要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不得复工上岗。
三、加强督查,营造宣传氛围
各区(市)、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杜绝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深入发掘在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并通过电视、广播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要认真总结“开工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报送市发改委仓储与产业科。
联 系 人:张 磊
电 话:1396321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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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