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财金〔2021〕66号)要求,我委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排查(以下简称“风险排查”)工作。风险排查分为全面风险排查和专项风险排查两个环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全面风险排查
(一)排查对象为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中完成最终审查的基金(见附件)。市有关部门、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以组织基金及管理人自查为主,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设立程序、资金认缴到位情况、投资进度效率、投资合规情况、内部治理、基金管理人选聘流程、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经验、风控制度、是否涉及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基金退出情况、款项回收清算等方面。
(二)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基金登记人于2月9日前提交全面风险排查报告,具体内容包括辖内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整体情况,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的基金基本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基金“应登尽登”“应退尽退”情况。
二、专项风险排查
排查对象为2019年度绩效评价排名靠后、2021年内到期退出清算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国务院同意或直接批复且尚在运行的产业投资基金。(基金名单待省发展改革委通知后另行发送)
(一)对在2019年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中排名后10%的辖内基金开展专项风险排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照评价标准及失分项,按照国家、省要求,我委将会同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基金开展专项风险排查,督促相关基金及基金管理人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参加2019年绩效评价的基金,省、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并同步开展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二)对在2021年内到期清算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开展专项风险排查。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部门梳理核实辖内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否存在2021年内到期清算的情况,并对相关基金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存在退出困难的基金,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应对方案,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视情况报告市政府,推动基金及基金管理人、政府出资部门、社会出资方等,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采用协商延期、项目或基金份额转让等方式化解风险。
(三)请市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市属有关企业基金登记人、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于3月15日前提交相关专项风险排查报告。其中,对绩效评价排名靠后基金的专项风险排查需提交总体情况报告,分析得分较低原因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对2021年内到期基金的专项风险排查需提交辖内到期基金总体情况报告,说明有无存在退出风险的基金,并提供基金具体情况及处置方案。
三、有关要求
基金风险排查各阶段,省、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市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抽样检查,加强基金规范运作管理,有效防范风险。除此之外,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市、省有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抽样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将会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各地基金年度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全景式、全方位检查。
(一)摸清底数,“应登尽登”。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部门通过年度风险排查工作,切实摸清辖内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做好符合条件的存量基金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登记系统的“应登尽登”工作。省、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应登未登”基金进行约谈通报。
(二)分类施策,“新老划断”。对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以下简称2800号文)出台前,签订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基金,如确实存在短时间内难以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可结合基金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给予一定的宽限期限,但同时要做好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基金平稳健康规范运行,直到基金到期清算为止。对于2800号文出台后签订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基金,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部门要督促问题基金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认真核查,“应退尽退”。对于基金提出不属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范围的,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后,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合登记系统的填报数据进行认真复核,如确不属于登记范围的,按要求时限从登记系统中注销退出,避免社会性基金以政府信用背书,违规运作,形成风险隐患。
(四)整改落实,跟踪问效。请市有关部门、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高度重此次风险排查工作,充分履行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会同财政、国资、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厘清权责关系,加强协调配合,按通知要求的时限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注意加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风险隐患突出的地方基金的风险排查工作。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要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做到早识别、早处置、早化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各项风险排查工作结束后,将召开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年度风险排查会议,通报各省工作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将在风险排查工作过程中,对各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并在各项工作结束后,对各市风险排查相关情况予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市及基金进行约谈。
请市有关部门、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于2月3日下班前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全面风险排查报告纸质盖章版三份、Word加密版一份于2月9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专项风险排查报告纸质盖章版三份、Word加密版各一份于3月1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