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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12-07


 

为了规范市场中介机构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委托人和市场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委组织起草了《枣庄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sfgwjgk@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枣庄市市政大厦433房间,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回复”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15日。

 

附件:《枣庄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7日


枣庄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