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为了规范市场中介机构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委托人和市场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委组织起草了《枣庄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sfgwjgk@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枣庄市市政大厦433房间,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回复”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附件:《枣庄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