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价格认证中心(市社会信用中心)
法人登记变更登记信息公开
2020年3月16日,经枣庄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审核,枣庄市价格认证中心“单位名称”由枣庄市价格认证中心变更为枣庄市价格认证中心(市社会信用中心),“办公住所”由枣庄市光明大道1679号变更为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四楼A区32号。“举办单位”由枣庄市物价局变更为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费来源”由财政补贴变更为财政拨款,“宗旨和业务范围”由为依法开展价格认定,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维护市场秩序。办理市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各类财物价格认定业务;组织开展调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及涉税等其他涉行政事务价格认定业务;对(区)市价格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变更为依法开展价格认定,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维护市场秩序,提供社会信用服务。办理市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各类财物价格认定业务;组织开展调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及涉税等其他涉行政事务价格认定业务;对(区)市价格认定结论进行复核;承担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研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信用服务,承担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
枣庄市价格认证中心(市社会信用中心)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