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大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力度,省发改委要求各市筛选储备部分项目纳入2018年省预算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申报项目应为镇(街道)的城镇基础设施,包括公共供水、道路交通、燃气供热、排水防涝以及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应为已完成立项手续并在2018年底前能够确保开工的新建项目;或2016年以来立项开工的续建项目,且主要实物工作量在2018年形成的项目。申报项目要求已完成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原则上要求市发改委立项项目;县(区)发改部门立项的,必须是已开工项目。
经过筛选,拟提报涧头集镇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古邵镇驻地康庄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纳入2018年省预算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计划。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可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公示期:2018年1月10日—16日。
监督电话:3314262
市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