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精神,在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枣矿集团提报项目基础上,经研究,拟将枣庄矿区电网配电业务项目作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予以上报,特此公示。若对申报项目有异议,可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公示期:2017年8月9日—15日。
市发展改革委监督电话:3185256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