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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枣庄市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jwtz@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424室,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
附件:枣庄市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