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试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17]23号)条件要求和名区(市)申报情况,经与民政、财政、人社、卫计、体育、旅游、物价部门协商,并报告市政府,拟同意市中区作为申报第二批省级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实验区。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事项及《枣庄市市中区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直接向市发改委反映。
联系电话:3314360
公示期限:
附件:《枣庄市市中区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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