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请复核“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项目方案如有意见,可直接向市发改委和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3314360 3692186
传真电话:3315858 3314161
公示期限:
枣庄市发改委 枣庄市民政局
附件:1、枣庄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调整方案
2、枣庄市“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
3、枣庄市“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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