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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山东干部学习网”加强干部在线学习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3-12-20 10:33:23

枣发改机党[2013]8

 

 

关于运用“山东干部学习网”加强

干部在线学习的通知

 

委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运用“山东干部学习网”加强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枣组通字[2013]18号)要求,现就全委开展在线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学范围:委机关、转型办、咨询院、投资公司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学习方式:参学人员在互联网上凭借个人学号和识别码登录 “齐鲁先锋” 山东干部学习平台(http://xx.qlxf.cn),自主选择课程进行学习,完成测试获得0.1-2分不等的学分。原则上,每名干部每年在线学习学分不低于12分。

三、管理考核:对干部运用“山东干部学习网”在线学习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和考核。市委组织部管理考核市管县级干部的学习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每年年终记一次总学分。其他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人社局等部门管理考核。

四、平台维护

确定1名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同志担任管理员。 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后,批量添加学员,系统自动生成学员学号和识别码,导出生成Excel文件,对应分配学员姓名生成学员信息。 管理员要对学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参学单位及参学干部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维护有关信息。(管理员登录网址为http://119.164.254.50/admin.php)。

四、有关要求

委机关、委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在线学习,单位负责同志要经常研究、调度干部在线学习情况。各单位要将干部在线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学、评学、述学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附:市发改委在线学习学员信息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市发改委在线学习学员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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