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省发改委拟筛选储备部分项目纳入2019年省预算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申报项目应为县、镇(街道)的城镇基础设施,包括公共供水、燃气供热、排水防涝以及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应为已完成立项手续并在2019年上半年能够确保开工的新建项目;或2017年以来立项开工的续建项目,且主要实物工作量在2019年形成的项目。申报项目要求立项手续齐备,支持性文件真实完整,已经完成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
经过筛选,拟提报涧头集镇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桑村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枣庄市薛城区铁西水厂与棚户区管网配套工程三个项目纳入2019年省预算内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专项资金计划。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可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公示期:2019年1月8日—15日。
监督电话:3314262
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1月8日